【法规】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村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月6日

  南宁市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41号以及南宁市委办公厅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南宁市公法律服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南办发〔2017〕56号精神,推进覆盖农村居民的公法律服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全会精神,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关于加强公法律服体系建设和深化律师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法律服职能作用,促进村居组织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服为民原则。落实以人民为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靠前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提供法律援助,满足群众及村居组织对法律服的需求,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二部门协同原则。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明确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办村居责任,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

  三便捷高效原则。积极畅通服渠道,创新服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在群众身边的优势,确保人民群众第一时间得到到便捷高效的法律服。

  三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人民群众不出村社区即可享受到及时便捷普惠的法律服。到2020年,村社区法律顾问服方式和内容全面规范,服质量明显提升,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初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事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四人员配置和职能分工

  一人员配置。

  1.在我市执业的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工作者公职人员除外可以受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2.为保证法律服全覆盖,法律服资源欠缺县区开发区可以向市内其他地区的律师事所基层法律服所购买服。法律服资源欠缺地区,可采取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工作者担任多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也可采取1个律师事所或基层法律服所对应多个村社区的办法进行配置,但原则上1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工作者同时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不得超过5个。

  3.同一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的村社区之间出现利益冲突时,法律顾问应当回避,由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协调村居委会聘请其他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工作者办理相关事。

  二职能分工。

  1.市司法行政机关统筹协调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合理配置,指导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县区开发区建立完善向律师事所和基层法律服所购买服的有关制度。可根据工作安排,参考律师事所和基层法律服所承担的法律服工作数量和难易程度,决定与高等校及法律志愿服组织合作,聘请高等校法学教师法学专业高年级学生和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政法系统退休人员等参与法律服辅助工作。

  2.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组织本辖区村社区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服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程序确定标律师事所基层法律服所和服价格,在1个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工作者服村社区不超过5个的前提下,由村居委会根据政府购买服确定情况,与律师事所或基层法律服所进行双向选择并签订服合同,或由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按照采购结果直接与律师事所或基层法律服所签订服合同,明确律师事所或基层法律服所服的村社区范围等相关事项。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应在合适的范围内公布有关律师事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所基层法律服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年的业绩信誉等情况,充分听取其服的村居委会及群众的意见,由村居委会与律师事所和基层法律服所进行双向选择。无法双向选择时,由市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公合理和节约成本原则确定律师事所基层法律服所所服的村社区。

  3.乡镇街道办司法所指导村居委会与律师事所基层法律服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协调村居委会配合法律顾问工作,参加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考评,对法律顾问的工作进行监督。

  4.律师事所和基层法律服所统筹安排所属律师基层法律服工作者担任对口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确保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

  五工作职责

  一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生活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按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接受村居委会或群众委托参与诉讼活动时,应酌情减免服费用。为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必要法律帮助。

  二为村居委会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引导村居委会依法治理;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三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和其他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村社区提出的具体法律服需求,法律顾问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村社区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事项,应及时向当地乡镇街道办工委政府和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四开展法治宣传。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村民法制讲座可形式多样,普及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日常生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观念,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五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积极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化解村社区矛盾纠纷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调处涉及村社区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六工作要求和考核评估

  一工作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每个月到村社区服累计不少于5时,每年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对村居委会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居委会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法律意见。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应及时记入工作台账,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提供需另行收费的法律服,须报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备案。村社区要在合适位置设置公示牌,公布法律顾问的姓名职责联系方式驻点服时间等。

  二考核评估。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由市司法行政机关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实施方案,指导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每年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考核评估。通过检查工作台账听取村居委会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对按工作职责要求完成任的,提出继续聘用的建议;对出色完成任的,可以采取以案定补等形式给予适当奖励;对没有按工作职责要求完成任的,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视情况提出是否继续聘用的建议。

  七健全工作机制

  一完善工作制度。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市司法行政机关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工作日志工作台账服标准和工作评价机制,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参与处置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和村居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和纪律要求。

  二建立分片对口支援机制。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制定区域协调发展措施,鼓励引导市外律师事所安排一定比例律师赴律师资源欠缺地区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

  三建立培训制度。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每年通过集培训分散培训网络培训等不同形式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家政策社情民意及相关法律业的培训,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1次,同时将参加培训情况作为继续聘用村社区法律顾问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属地管理机制。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本辖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市司法行政机关要统筹协调,建立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指导县区开发区完善法律服对口支援法律志愿服制度。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律师事所到律师资源欠缺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律师资源欠缺的县区开发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等方式,培育志愿法律服组织,引导法律服人才有序流动。

  八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开发区分别成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领导组,教育民政财政农业审计等单位为领导组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乡镇街道办工委政府负责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任,村居委会积极配合,形成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合力。

  二加强经费保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41号和司法厅财政厅关于推进司法行政政府购买服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15〕183号有关规定,市县区开发区应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充分统筹和自治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财力,将政府购买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村社区驻点法律顾问给予适当补助,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补助按照6000元/村/年的标准,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由市县财政按照73比例承担;横县宾阳县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武鸣区由市县区财政按照11比例承担;高新区经开区广西盟经开区自行承担。各县区开发区统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财力每年给予每个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市级负担部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补助。具体奖补办法由市司法行政机关商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照自治区考核办法研究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由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绩效管理预算年度工作计划等进行审核后编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部门预算,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在年度经费使用过程根据政府购买服以及律师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征求村居委会意见后,将资金支付给提供服的律师事所基层法律服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对本级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各级审计机关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年度专项审计计划,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评估检查。各级政府要把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依法治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机关每年要对律师事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所基层法律服工作者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同级民政教育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配合,评估检查结果要及时向同级政府及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干部和群众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